(一)概述
陶瓷工厂的供电系统应尽量考虑纳入地区进行“四合一”环行供电,并应由当地电业部门统一规划之。
陶瓷工厂的电流电压一般采用6-10kV, 低压用电设备则用380/220v,局部照明为36V。
(二)负荷估算
为了便于选用变压器及了解工艺过程机械化程度的先进性,必需先进行动力负荷的计算。动力负荷可从年最大利用小时及年最大负荷按下式进行估算:
式中 W动力——年动力用电能消耗,度/a;
Ta——年最大利用小时数,h;
Pm——年最大负荷(按车间动力负荷计算),kW。
设计过程中,也可采取“单位产品耗电量指标”来大致地估算出一定年产量工厂的耗电量,但在考虑动力负荷时还应估计到实际生产时超额任务的部分。通常为了取得较正确的数据,设计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。
单位产品的耗电量,与工艺过程机械化程度成比例关系,其指标可按积累经验来定。对中等型式的电瓷工厂而言,此值为100-120度/t瓷,可按此指标来评定设计企业机械化程度的先进性。
(三)车间动力负荷计算
车间动力负荷可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,即
式中 P——计算容量;
Py——安装容量,相同容量电机容量之和;
Ke——需要系数,随设备运转情况而异,可参照表2内的指标。
(四)动力负荷计算(表1)
表1 动力负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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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类型及台数 |
电气设备总容量Pr |
需要系数Ke |
功率因数cosφ |
tg’φ |
有效功
P=PyKccosφ |
无效功
Q=Ptg’ φ |
视在功S(kvA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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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最大用电负荷
车间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式计算:
式中,S——视在功,kVA
P——有效功
Q——无效功。
在工厂设计中,常以计算的
值来选择变压器及其台数。
(六)电力负荷计算系数(表2)
表2 电力负荷计算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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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电设备组名称 |
Ke |
cosφ |
tg’ φ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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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原料运输机械及加工的非联锁机械(破碎机、球磨机、练泥机) |
0.5 |
0.8 |
0.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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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制瓷工艺机械(成型机、修坯机) |
0.18 |
0.5 |
1.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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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通风机、压缩机 |
0.65 |
0.8 |
0.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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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金工、冷加工机床 |
0.14 |
0.5 |
1.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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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电热 |
0.7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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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车间照明 |
0.9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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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仓库及变电站照明 |
0.5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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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户外照明 |
1.0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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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)事故照明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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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)住宅、公共场所和办公建筑照明 |
0.4-0.7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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