烧失量的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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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确称取已在105~110℃烘干的试样0.5~1克,置于已恒重的铂金坩埚中,在酒精喷灯上灼烧30分钟,或移入已升温至300~400℃的高温电炉内,灼烧10~15分钟后,逐渐升温至900~950℃,继续灼烧1.5~2小时,取出稍冷,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。称重后再在喷灯上灼烧30分钟左右,或放入电炉中,在900~950℃灼烧30~40分钟,称恒重。
试样中烧失量按下式计算:
式中: G1-灼烧前坩埚及试样重量;
G2-灼烧后坩埚及试样重量;
G-称取样品重量
信息来源:中国陶瓷信息资源网